成都纵火案嫌疑人死了,被害人也死了,邻居家被烧了,找谁赔偿?
一,成都纵火案嫌疑人死了,被害人也死了,邻居家被烧了,找谁赔偿?
我是杜家,我来回答。
纵火案确实吸引了很多人关注的目光,很多人都有一疑问,嫌疑人去世了,别人家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这笔钱的赔偿金额不是小数,而嫌疑人都已经去世了,如何赔偿成了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嫌疑人去世,赔偿可以由其剩下的财产进行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其实不仅是纵火案这件事,别的嫌疑人就算是判处死刑,同样也会要求进行民事赔偿,也就是经济上给与受害者赔偿。
这次纵火案受到牵连而损失的财产非常庞大,公寓外表损毁非常严重,需要很多钱来维修,而靠近的住户,尤其是楼上15层的住户,他家里基本所有东西都烧毁了,这家在6月1号才搬过来,家具家电都是新的,加上装修,这也是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不过虽然赔偿金额巨大,但如果嫌疑人有房产的话,那么依然可以用房产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嫌疑人有其他财产,只要是他的,都可以用来赔偿。
财产不够,赔偿怎么进行很多人关注财产不够如何进行赔偿,其实这也有相关的规定。
如果房子不是嫌疑人的,或者资不抵债,那么赔偿只能由谁先提起诉讼先赔偿谁为主。
也就是咱们平常所说的,“先到先得”。
一般来说,需要赔偿的人很多时,通常都是以谁先提起诉讼赔偿谁为原则,因此如果有需要民事赔偿的时候,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申请。
另外,有些人关注会不会要求孩子赔偿,毕竟嫌疑人有孩子。但实际上,根本不会要求家属赔偿,因为这种事和家属一点关系也没有,并不是监护人,没有责任的。
纵火案中,我们应当吸取一些教训很多人只是抱着看热闹的态度看待这次纵火案的发生,但我想说,任何事情都应该吸取一定的教训,像这次纵火案,是因为夫妻吵架引起的,在我看来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冲动,男女能够在一起结婚生子,本就是缘分,虽然离婚了,但也不至于用这么过激的手段来商谈。这样的事情发生以后,孩子怎么办,还在上学的孩子一下就没有了亲人,孤苦伶仃的…
另外,小区的消防通道被停车的用户堵住,也进一步加大了救火的时间,消防队进入以后用消工具破除了很多防护栏才进入的,无形当中耽误了很多时间,这种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事情现在比比皆是,我们真的应该吸取教训,不然假如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耽误的时间就是在损失财产。
看待问题不应该只看热闹,吸取经验防止同类事情发生,才是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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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因此我找了一些相关资料,给大家科普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没想到对这个关注度这么高,那我再补充一些信息吧!
其实,如果纵火人员还在,理应由纵火者赔偿财产相应的现金价值,或损失财产将其恢复原状。
如果有购买财产保险,那么造成的所有损失是可以优先找保险公司理赔。
本案关键在于,警方给出的是故意纵火,按照保险公司来说是不会给予赔偿。
不过如果由于火灾导致第三方财产受损,火灾相对于第三方是意外之灾,那么第三方如果有财产保险,则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没有财产险,则只有看纵火者家产和继承者的态度了。
问题又在于纵火者已然逝世,则相应的赔偿会用遗产作为赔偿,如果遗产不够了,那么则考虑继承人是否愿意赔偿。
所以,最终利益受损的第三方是否能得到赔偿,一是在于纵火者遗产是否足够,二是继承者是否愿意赔偿。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楼下来!建议大家有多余资金还是购买以下财产险,也不是很贵。以防万一!
带着悲痛的心情来回答这个问题,成都6月30日22时左右,位于成华区成渝立交桥傍的首创国际城发生纵火案,造成该栋楼其他多位住户损失严重,纵火犯跳楼死亡,造成其他人的损失赔偿问题真还是个难题。
犯案人有财产或有积蓄的,法院应该及时冻结犯罪人的财产,用来赔偿造成损失的居民,纵火犯没有财产,的确要从死亡的纵火犯身上追加到赔偿是一个大难道。
如果该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影响了扑火救援工作,小区物业公司应存在一些责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让物业公司来承担该承担的部分赔偿责任,受损住户追加物业赔偿。其他购买过与失火相关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主动站出来赔偿。
受损居民可以申请其他援助途径,应该由社区、街道办、政府出面组织向社会发起捐款,用社会爱心人士的捐款来援助一些受损住户的损失,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急需问题。
个人关点,欢迎评论。希望能帮助到受损的居民。
据说嫌疑犯无车无房,几乎没的赔,首先他是成年人父母没有义务为他的过错买单,女儿未成年也无任何责任,唯一可以索赔的对象只有小区物业但也只能是杯水车薪。
该事件的发生地点是 :成都市成华区首创国际城的一栋小区,时间为6月30日当天晚上10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殷某因和前妻之间的矛盾,当晚在她家中纵火后,一时由于脑子冲动,当场跳楼身亡。而前妻胥某(因被前夫绑住)也被大火烧死。不过好在他们两个孩子因之前被送去邻居家“避难”,侥幸活了下来。殷某的一时冲动,造成两人死亡,两个孩子没有了依靠,就连身边的领居也跟着遭殃,真是得不偿失!
大火导致该层的住户房屋,受到了严重的损伤。上面楼层的住户,也被殃及!隔壁领居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赔偿了?现如今孩子的父亲与母亲都双双去世,两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她们并没有什么过错,责任不应该有她们来承担。无论父母是因什么矛盾而结束了生命,她们的一走了之,本身对两个年幼的小孩就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如果再叫她们来承担父母的责任,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故意纵火从而引发火灾,这是刑事犯罪,因为这危害了公共安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凡是满14周岁以上,就应该对放火罪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这起事件很特殊,犯罪人目前已经死去,没有承担的主体,公安机关下一步的举措,很可能就会撤销案件。找不到赔偿的人,或者赔偿的人没有赔付的能力,那这些房屋被毁坏的邻居,也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了。
那物业有没有可能承担责任了?答案是:不可能!因为根据物业法的规定,物业仅对其管理的公共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负责。殷某个人纵火,这不在物业管理的范畴,所以说物业并没有过错。最后还是心疼这两个未成年到小女孩,父母之间究竟是有多大的矛盾,才会走到如此地步!留下两个孤零零的孩子,这让她们以后怎么去面对未来!心痛!
图片来自网络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 推手游 提供的成都纵火案嫌疑人死了,被害人也死了,邻居家被烧了,找谁赔偿?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