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公约是什么时候签订的,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日内瓦公约的签订时间)
一,日内瓦公约是什么时候签订的,里面的内容是什么?
《日内瓦公约》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签订的。
日内瓦公约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
公约内容如下:
1、第一公约
确认敌对双方伤病员在任何情况下应该无区别地予以人道待遇的原则;禁止对伤病员的生命和人身施加任何危害或暴行,特别是禁止谋杀、酷刑、供生物学实验或故意不给予医疗救助及照顾;医疗单位及其建筑物、器材和人员不受侵犯,但应有明显的白底红十字或红新月及红狮与日标志。
2、第二公约
结合海战的特点,规定了海战中保护伤病员、医院船及其人员的特殊原则和规则。
3、第三公约
战俘系处在敌国国家权力管辖之下,而非处在俘获他的个人或军事单位的权力之下,故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并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战俘的自用物品,除武器、马匹、军事装备和军事文件外,应仍归战俘保有;战俘的住宿、饮食及卫生医疗照顾等应得到保障;
4、第四公约
处于冲突一方权力下的敌方平民应受到保护和人道待遇,包括准予安全离境,保障未被遣返的平民的基本权利等;禁止破坏不设防的城镇、乡村。
二,日内瓦公约是哪一年开始生效的
1949年8月12日(农历1949年7月18日),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公约签订。
1949年8月12日,6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了4个公约:《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统称《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
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
公约规定了冲突各方最低限度应遵守的原则。1952年7月13日,周恩来外长发表声明承认日内瓦四公约。1956年12月28日,我交存批准书,但对其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意见。
三,日内瓦公约签订于哪一年
《日内瓦公约》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1862年瑞士人亨利·杜南在《沙斐利洛的回忆》中描写了1859年法、意对奥战争中沙斐利洛战役的惨状,以唤起世人对于战时救护伤病员问题的注意,并提倡各国创立救护团体。1863年创立红十字会组织的日内瓦国际会议希望使伤员和医务人员“中立化”。1864年8月22日,瑞士、法国、比利时、荷兰、葡萄牙等12国在日内瓦签订《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公约规定了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中立地位和伤病军人不论国籍应受到接待和照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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